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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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补偿代偿(减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0号)精神,我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程序

1应征入伍学生

可以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补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2022124日前

2022124日(含当日)至2023831

202391日(含当日)后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每人每年8000

每人每年12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每人每年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已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提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申请贷款代偿,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

备注: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生申请代偿资金。

2退役后复学学生或退役入学新生

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2022124日前

2022124日(含当日)至2023831

202391日(含当日)后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每人每年8000/12000

每人每年12000/16000

每人每年16000/20000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提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凡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请加入QQ群:483966433

二、有关要求

1.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双面打印申请表。

2.申请表需贴好学生本人照片(寸照)并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同时需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学校的盖章可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3.请在112日(资料到达学校的时间)前将材料邮寄学校(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田心桥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85473617,联系人:胡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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