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院学〔2023〕125号)等要求,学院现开展202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一、评定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评定对象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分配的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为2763名,其中国家奖学金名额5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13名、国家助学金名额2394名。
2.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和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二级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备注:1.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700元),不参与此次国家助学金评定,具体名单见附件2;2.楚怡(本科)班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湖南工业大学分配,相关评定工作由机制学院负责和湖南工业大学对接。
二、组织机构
(一)资助评审委员会
组长:张希跃
成员:唐卫东、熊纯、于艺涛、张冬平、曹志刚、许文斌
司马吉凯、唐倩、周涛
职责:负责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具体日常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二)二级学院资助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二级学院院长、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二级学院学生助理、教务助理、辅导员、学生分会主席和副主席、团总支书记和副书记
(三)班级评议小组
组长:辅导员(教导员)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占班级人数10%以上,有女生的班级必须有女生代表)
三、评定工作安排
项目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时间 |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 |
学生申请、班级推荐 |
各二级学院 |
9月20日-9月27日 |
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核 |
各二级学院 |
9月28日-9月30日 |
二级学院公示 |
各二级学院 |
10月8日-10月11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评审委员会审议 |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
10月12日 |
学院公示 |
学工部 |
10月13日-10月20日 |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组织,要将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和政策宣传到位,让人人知晓、人人读懂,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
2.严格对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二级学院要以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让全体学生深切感受到学院、国家的关爱与温暖,培养励志、感恩、奉献等精神。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辅导员等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学院和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5.请二级学院在9月30日前按附件3的要求及时提交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材料。
附件:1.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名单
3.关于各二级学院应提交材料的说明
4.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表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