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新闻

学工新闻
位置: 首页 > 学工新闻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3   点击数: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时间安排

1.日期:613日(星期四)

2.地点:第二学术报告厅

3.参加对象:毕业生、辅导员、教导员、家长和在校学生代表

二、毕业证发放安排

1.发放时间:613- 30日(不含节假日)。该时间段未领毕业证的同学下学期开学后领取。

2.军士生毕业证书由军士学院统一发放,其他学院到辅导员处领取。

3.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毕业证。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同时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731-85473617

三、离校手续办理

69日前,请各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按各部门要求办理离校手续(线下或委托办理)。如必须返校方可办理的手续,可申请返校办理。

四、毕业生不合格课程考核安排

1.525日,教务处组织2024届毕业生开展不合格课程考核。凡有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不合格科目者,需参加考核。必修课考试名单见附件2,公选课考试名单见附件3
报名时间:5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圭塘校区教务处办公室(教学楼207
考核时间:52509:00
考核地点:圭塘第一阶梯教室(必修课)
         
圭塘实训楼101-103(公选课)
《大学体育》考试时间和地点:52515:00,圭塘田径场
   
具体考试安排525日上午在校门口张贴。
    2.6
1日,各专业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设计和专业选修课成绩提交,专业选修课不合格考核需提前向各专业二级学院申请。
    3.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31-85473627

五、解除处分

如有处分的同学,处分期满,填写解除处分申请,并联系辅导员和二级学院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处分解除手续。

六、毕业去向登记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取消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2.毕业生去向登记:从2023年起,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根据文件要求,每位毕业生均需在办理离校手续时登记毕业去向落实单位、就业形式等信息,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到毕业生按离校手续办理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表,具体要求见附件4

3.毕业生去向确认:毕业生关注绑定“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点击“毕业生”-“去向登记”直接登录,选择进入“去向登记确认”模块。毕业生核对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无误,选择“信息无误,确认登记去向”;若信息有误,请及时把新的就业证明提供给辅导员,待毕业去向信息更新后再次进入系统进行确认。

特别提示:如果发现就业单位名称与实际工作的就业单位不一致,请与辅导员联系,二级学院与招就处老师核实后,再进行确认,有可能是军队单位的地方名称,也有可能是劳务公司的名称,如果是上述情况,毕业去向是正确的。

4.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31-85473731

七、户口迁移

需要转迁户口的同学,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圭塘校区保卫处领取,联系人:路老师,电话:15973185148

八、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员档案随学生档案邮寄,需要自提的请提供团关系转接介绍信。智慧团建平台无需操作。军士生入伍前请教导员提供详细的组织关系接收信息(有转接需要的提供)。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731-85471024

九、党组织关系迁转

已确定就业单位的学生党员必须在毕业前到政治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迁转手续,党员档案由学校寄往学生党员所在单位;暂没有确定就业单位的学生党员,积极联系户口所在地或工作、生活所在地居委会等,尽快办理党组织关系迁转手续。(详细迁转手续咨询各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31-85473604

十、毕业生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转递。

1.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就业单位接收档案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所在就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委托的人力资源市场,档案转递信息由招生就业处提供。

2.自主择业和已签订就业单位但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或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工作处档案室根据全国各地档案接收部门的寄档要求汇总档案转递信息,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完成档案转递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专升本被录取毕业生档案根据录取本科院校要求转递,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学校统一转递至录取本科院校;二是学生本人凭本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学生工作处领取本人档案,由本人将档案交录取本科院校。

4.军士毕业生档案由军士学院统一转递(未入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转递)。

5.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31-85473617

 

附件12024届毕业生未办理离校手续名单

附件22024届毕业生必修课不合格课程考核信息表

附件32024届毕业生公选课不合格课程考核信息表

附件42024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4511

Copyright ©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田心桥 邮编:4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