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团〔2020〕04号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办法
学生会,易班发展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团委各部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推优”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优”工作的时间
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
二、“推优”工作的条件
各级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向党组织推荐的对象。推荐对象的具体条件为: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按时缴纳团费。
2.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服务态度好,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每学期参加(组织)团内活动不少于五次。
4.前一个学期德育测评为优,劳动教育为优,学习认真刻苦,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学生干部可放宽到70分),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无纪律处分。
5.参加团委组织的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90分以上)。
6.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或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院团委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三、“推优”工作的比例
1.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学院、航空电子设备维修学院、航空机械制造学院、航空服务与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第一学期和第六学期原则上不推荐,第二学期推荐比例为班级团员数的10%,第三至第五学期推荐比例为班级团员数的5%。
2.士官学院第一学期和第六学期原则上不推荐,第二学期推荐比例为班级团员数的16%,第三至第五学期推荐比例为班级团员数的8%。
四、“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1.班级团支部支委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讨论提出推优入党的初步名单。
2.班级团支部大会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然后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最后所有班级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的方可推荐。
3.团总支审核推荐。各教学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班级团支部推荐意见,确定推荐正式名单之后,填写推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1)报院团委审批。
4.院团委审批及学期考核。院团委在综合各级团组织意见后,审定最终名单,并在每年的4月底和10月底将“推优”名单转给各教学二级学院党总支。团员通过首次考核后,整个大学期间都有效,之后每学期末填写一次推优入党考核表(见附件2),要求参加(组织)学生活动不少于六次且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如考核不通过,则停止推荐。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以往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此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团委。
共青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关于 推优入党 办法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20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