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经与相关部门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安排好有关工作人员,请毕业班同学按相关要求办理。
一、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2022年12月6日-9日
二、办理程序
通过校园无线网络登录离校管理系统(学院官网-信息门户下的“离校系统登录入口-学生登录”),具体操作见附件1:离校系统学生用户操作手册.doc。
三、毕业生户籍办理
1.学生正式毕业(即领取毕业证后)方可迁移户口
具体步骤如下:凭报到证(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和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办理。请他人代迁户口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手写并签名的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毕业生户口迁出分三类情况:
(1)分配到单位的,根据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派遣名单,保卫处办理好户口迁移证后,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统一领取,无须毕业生本人办理。
(2)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后,可以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3)既没有接收单位,又没有提交个人申请回生源地的同学,户口可在学校保存两年,两年期内办理迁出,须先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派遣证后再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注意事项:
(1)到落户地(或原籍)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开具未落户证明,证明其没有在当地落户,并加盖户籍章和村(居)委会公章。
(2)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保卫处签字盖章。
(3)去派出所,公安分局办理有关手续(补办手续复杂请妥善保管)。
4.联系方式:
路老师,圭塘校区,0731-85672524
胡老师,跳马校区,0731-85473605
四、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中教务处有关提示
1.教材余款退款手续办理:班级学习委员领取毕业生“教材余额结算详单”,个人结算数据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有误的学生前往南门办公楼201找教材助理核对),班级学习委员12月7日前上交签字版“教材余额结算详单”。有余额的教务处将直接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无需个人单独办理;需要补交教材款的学生,班级学委统一收齐后于12月8日前到教务处201找王婷老师开补缴费用单,去财务室补缴费用,收款凭证交回教务处201王婷老师,教务处根据财务室收款凭证办理离校手续。
2.课程成绩:12月30日之前完成毕业设计并成绩合格(具体安排请与指导老师沟通)。前五个学期有课程(含必修、选修)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返校参加补考且合格后方可领取毕业证,补考时间另行通知(初定三月份,请关注学院通知)。必修课、选修课成绩的离校手续,教务处将直接统一办理,无需个人单独办理。
五、其他事项
1.毕业证相片
未拍摄毕业证相片的同学尽快与离自己最近的新华图片社联系补照相事宜。新华社驻各省区市分社地址、电话、联系人详情见附件3。该文件已共享至2023届毕业班长群和辅导员群。如有疑问请与学籍管理老师联系:文老师,0731-85473617。
2.毕业证领取、档案邮寄等事宜
各位同学关注校园网、2023届毕业班长QQ群、辅导员、教导员通知。
3.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员本年度异地住院报销资料:(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1)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医院盖章),电子发票需填写情况说明,在发票上写本人承诺该发票为医保报销唯一使用,签字并摁手印。
(2)出院记录(医院打印并盖章)
(3)一级医院需要长期和临时医嘱(医院盖章)
(4)疾病诊断书(须有医院盖章)
(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本人名下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不能为信用卡,信用联社卡(备注姓名、班级、联系电话,开户行)
(7)打印《大学生假期疾病申请表》(附件3)/课假条填写好由院部盖章。
(8)自费结算证明(湖南省内住院需医院医保科出具该证明并盖章)
请注意今年试行全国医保联网,不允许重复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同学如果家里去年购买了城居,2022年12月31日前产生费用是回家报销的。
如有疑问可联系卫生所医务人员或医保专干:
卫生所值班电话:18974961468
医保专干(彭老师):15973179819
特此通知。
附件1:离校系统学生用户操作手册
附件2:2020级借书未还学生名单
附件3: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相关事宜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月6日